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宜昌高新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
2022年,夷陵中学、宜昌一中“阳光班”,葛洲坝中学“励志班”继续面向县市(含夷陵区)招生;夷陵中学“飞苗班”、宜昌一中“内尔班”继续面向县市区招生,为做好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夷陵中学、宜昌一中“阳光班”招生计划各50人,其中在县市(含夷陵区)招生分别不超过30人;葛洲坝中学“励志班”
招生计划50人;夷陵中学“飞苗班”、宜昌一中“内尔班”招
生计划各40人,其中在县市(含夷陵区)招生计划分别不超过
20人。招生计划原则上以2022年县市区初中毕业人数为基数, 分解下达至县市(含夷陵区)(附件1)。
二、招生条件
1、夷陵中学、宜昌一中“阳光班”,葛洲坝中学“励志班”。
原则上要求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状况较困难的2022年应届初中
毕业生,父母中有一人为国家公职人员或者私营企业主的考生均不得纳入招生范围(附件2)。
2、夷陵中学“飞苗班”、宜昌一中“内尔班”。原则上要求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学生意愿,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保持班级相对稳定,学校制定具体招生简章。
三、报批程序
(一)夷陵中学、宜昌一中“阳光班”,葛洲坝中学“励志班”
1、考生报名。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自愿申报
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学校,每生限报一所学校。6月1日—6月15日,考生通过宜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2022年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报名系统”(http://tqzs.yce21.cn)填写《宜昌市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第1页和第2页(正反打印),并在考生承诺书栏签字确认。
2、材料报送。6月20日前,考生将报名表邮寄至申报的高中学校教务处,城区综合高中学校地址可在申报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3、材料审核。7月5日前,相关学校组织人员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并依据中考分数和“五科”机考等级,合理确定本校预录取考生名单。
4、审核录取。7月10日前,确定预录取考生的相关学校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送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通过审核、公示的考生按照市教育局招生录取程序录取,相关高中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凡是未经市教育局录取、学校自行招收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高中学籍。
(二)夷陵中学“飞苗班”、宜昌一中“内尔班”
1、考生报名。6月1日—6月1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县市
(含夷陵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夷陵中学飞苗班报名系统”
(https://www.wjx.cn/vj/tH8syyO.aspx)或“宜昌一中内尔班报名系统”(https://www.wjx.top/jq/81977621.aspx)报名,并下载填写《2022年夷陵中学飞苗班报名表》或《2022年宜昌一中内尔班报名表》,于6月20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邮寄至相关高中,未按要求邮寄的视作放弃。
2、材料审核。7月5日前,相关高中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报名材料,按照1:1.5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相关高中网站醒目位置公示。
3、综合面试。具体时间为7月9—10日(见夷陵中学“飞苗班”或宜昌一中“内尔班”招生简章)。
4、审核录取。7月11日前,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进行公示,通过审核和公示的考生由市教育局按照招生录
取程序录取,由相关高中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教育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确保顺利完成招生工作任务。相关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条件,切实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2、确保真实。每名考生要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若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学生档案。各地教育局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切实承担审核责任,确保考生信息真实有效。
3、加强监督。预录取名单经市教育局、县市(含夷陵区)教育局、相关高中学校、初中毕业学校于7月11日同步公示且无异议后正式录取。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大规范招生管理力度, 对违反招生纪律或影响招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附件:1.宜昌市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县市(含夷陵区) 分解表
2.宜昌市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报名表
附件1
宜昌市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县市(含夷陵区)分解表
| 县市区 学校 | 夷陵中学 | 宜昌一中 | 葛洲坝中学 | ||
| 阳光班 | 飞苗班 | 阳光班 | 内尔班 | 励志班 | |
| 宜都市 | 4 | 3 | 4 | 3 | 7 | 
| 枝江市 | 4 | 3 | 4 | 3 | 7 | 
| 当阳市 | 4 | 3 | 4 | 3 | 6 | 
| 远安县 | 2 | 1 | 2 | 1 | 4 | 
| 秭归县 | 3 | 2 | 3 | 2 | 6 | 
| 长阳县 | 4 | 3 | 4 | 3 | 3 | 
| 兴山县 | 2 | 1 | 2 | 1 | 4 | 
| 五峰县 | 2 | 1 | 2 | 1 | 6 | 
| 夷陵区 | 5 | 3 | 5 | 3 | 7 | 
| 合计 | 30 | 20 | 30 | 20 | 50 | 
附件 2
宜昌市城区综合高中特殊计划招生报名表
县市区: 申报类别: 填报时间: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
| 是否团员 | 初中毕业学校 |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 国网学籍号 | 中考报名号 | ||||||||||||
| 初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 |||||||||||||
| 家庭主要成员 | 姓名 | 称谓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 家庭经济状况 | 家庭人口数:人,家庭年总收入:元。家庭收入主要来源: | ||||||||||||
| 受助对象类别 | 孤儿 | 低保家庭 | 困难优抚对象 | 农村困难家庭 | |||||||||
| 考生承诺书 | 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1、父母双方中只要有一人为国家公职人员或者私营企业主的考生不得纳入招生范畴。国家公职人员指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私营企业主指雇工8人以上的私营企业的拥有者。
2、此表由学生邮寄至申报的高中学校教务处。
宜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