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中学文印室招租公告

 

一、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宜昌市葛洲坝中学

基本情况

      

 

宜昌市城东大道51

法定代表人

谭子刚

开办资金

5779.96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

宜昌市事业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内部决策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会议纪要

招租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称

宜昌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主要内容

同意宜昌市葛洲坝中学将校园文印室用房一间对外公开招租,年招租底价不低于年租金评估价。租赁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 标的介绍

 

标的名称

位于宜昌市西陵区城东大道51号校园内的1处房屋承租权

资产属性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湖北长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923

年租赁价格评估值

¥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批准(备案)情况

批准(备案)机构

宜昌市财政局

批准(备案)日期

20211117

序号

所在位置

年租金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保证金金额/

1

文印室

40000.00

55.51

31个月

202211日至2024731日)

43000.00

标的介绍

标的位于宜昌市西陵区城东大道51号校内,经营用途为文印室;该门面无原承租户。

 

 

 

三、租赁及相关交易条件

 

交易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长,延长  个周期。(最少为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4个周期)。

√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自然撤牌。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履约保证金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以《成交确认通知书》出具之日为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租金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余款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四)出租方提出:

1)文印室意向承租方须具有开展文印业务三年及以上经营资历。提供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承租方资格条件须经出租方审核认定。意向承租方一经资格确认,承租方的经营活动不得超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擅自变更学校规定的租赁经营用途,否则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组织重新招租,承租方已经缴纳的所有款项均不予退还。

3)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纳租赁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履约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租赁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承租方若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按期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4)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报名时填写的租赁经营用途,不得超范围、超面积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组织公开招租,承租方已缴纳的所有价款均不予退还;

5)项目成交后,承租方若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按期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学校有权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缴学校相关损失。

6)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②保证在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出租方按约定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不得影响房屋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确需改造的,须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合同期满,承租方应保持房屋完好;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9)租赁期间,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迁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出租方不另行给承租方安排房屋,合同自行终止;

10)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房屋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标的物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

11)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五)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认可并接受本次《招租公告》、《资产评估报告》、《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重大事项披露

(一)湖北长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报告书》(鄂长信评报字[2021]112号)显示:本次出租房屋位于宜昌市西陵区城东大道51号宜昌市葛洲坝中学,经营权招租,仅用于经营打字、复印等相关项目;

(二)该房屋无原租户,承租方一经承租,自行承担设备设施及装修费用。租赁期满,承租方所投入的设备需自行运走;其他不能拆除的装饰、装修等无偿归学校所有,学校不承担装修补偿;

(三)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经营权;

(四)出租方对承租方开具财政非税收入票据;

(五)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湖北长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报告书》(鄂长信评报字[2021]112号)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学校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宜昌分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六)承租标的位于校园内,承租要求须按照出租方经营要求详见《经营规定》

(七)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湖北长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报告书》(鄂长信评报字[2021]112号)。

 

四、处置方案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五、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报名。

2、 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查询记录,未在以上网站(http://hb.gsxt.gov.cn/index.http://www.ccgp.gov.cn/)有登记记录的提供书面声明;

3、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行为的单位不得报名。

六、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43000.00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

账号:717903306410918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二)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三)承租方将首期租金汇入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履约抵押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并提供有效的凭证缴纳证明后,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从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交易保证作用终止;(四)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予以罚没,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公告要求支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

 

 

 

具体详情以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为准。

请点击该委托挂牌公司公告网址:

 

http://portal.ovupre.com/portal/page?to=proUtrl&proId=086866243dfb4c9ab7b561365955a03c&packId=574e3b19ac2545bcbc257e585f099c37

 

葛洲坝中学联系人:郭卫国   

联系电话:6788016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方园

联系电话:6331053     15997574000